中金所昨天发布修订后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以及《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小变动价位由0.002元调整为0.005元;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券范围由“合约到期月份*日剩余期限为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调整为“合约到期月份*日剩余期限为4-5.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将*低交易**金由1.5%调整为1%。
具体来说,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金为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金为合约价值的2%;将涨跌停板幅度由±1.5%调整为±1.2%。其中,*小变动价位的调整将于3月16日结算时起实施;可交割券范围、**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适用于新上市合约,已上市合约仍按照2014年11月3日起实施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执行。
从**市场看,10年期国债期货和5年期国债期货是两个*重要的国债期货产品。中金所此次将5年期国债期货新上市合约的可交割券剩余期限范围调整为4-5.25年,为中期利率提供更加准确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工具,与后续即将推出的10年期国债期货共同构成布局合理的产品体系。可交割券范围调整后,5年期国债期货*便宜可交割券将由7年期国债转变为5年期国债,价格波动幅度将有所下降,中金所对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低交易**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也做了相应调整。
此外,中金所将*小变动价位由0.002元调整为0.005元,有利于增加每档价格的报价深度,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