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逛百货商场或大型超市,几乎都能看到儿童室内娱乐项目标身影,而且“生意”异常红*,并且带动了整个商场、超市的人气。其实,近两年来,室内儿童游乐项目都被商场、超市视作“揽客招牌”。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得到儿童、家长们青睐的同时,其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倍受关注。很多城市那些不符合规定开设的室内儿童室内娱乐项目被叫停营业。
1.多家儿童室内娱乐项目不合规被叫停
去年11月,王先生在青山区东海淘宝城接手了一家室内儿童室内娱乐项目。儿童游乐项目营业时间不长,就被消防部门告知停业。而停业的原因王先生也是此时才得知,系有关消防不符合规定。据了解,王先生开设的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商场四楼,而国家《建筑设计防*规范》中对儿童活动场所有详细的说明,明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该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的建筑(室)内。显然王先生的游乐项目已经不符合规定了。王先生不仅为停业的事烦恼,而且被因停业导致预付费会员不能继续享受服务的问题饱受困扰。
2.儿童室内娱乐项目经营者多不知相关规定
王先生对于室内儿童室内娱乐项目标相关规定全然不知,而商场方面也没有避免其开张营业。同样,记者又联络到4位儿童游乐项目所的经营者,询问之后得知,其中竟唯有1人了解有此规定。尽管经营的是儿童游乐项目,但他们在策划开店之时,对于儿童安全方面的了解甚少,有的营业者而且会强制设置家长儿童套票,令家长在孩子游玩的过程中尽到监护责任,并在场地内张贴“一切责任家长承担”的声明,以逃避责任。然而,律师对此种做法给出了明确答复:依据不一样的事故原因,即便有监护人在场,经营者也要承担必要的责任。
目前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的开设往往是商场以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式购物模式的一种实践,小小儿童室内娱乐项目看起来不起眼,却拥有强大的辐射和引导消费者重复购物的能力。而商场在前期履行消防报批程序时,往往游乐项目等商铺没有入驻,所以场地准确的经营范围也不能确定。另外,商场内大多以租赁的方式进行招商,店铺流动性相对较大,这也给消防部门对实际经营阶段商家的监管带来难度。正常情况下,商场内租赁铺位使用性质如发生改变,应及时到消防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