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北京交管部门严打涉牌违法

2015-02-09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从去年底以来,全市在机动车涉牌违法专项行动**处罚涉牌违法行为8千余起,行政拘留172人,扣留机动车4550辆。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打击三类违法行为:一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机动车号牌(含仅悬挂一面号牌),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三是无证驾驶或者使用假证、拼组装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2月5日早,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民警在京通快速路进京方向设卡检查,采取远端发现、电台布控警力拦截的方式严查各类涉牌违法。8时 30分,东北来京人员吴某驾驶朋友的京Q号牌本田小客车,因为车辆尾号限行,用磁铁片将尾号0变成了7。路面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吴某因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予以5000元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在两个小时的检查中,民警还查获了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2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1起。

同时,对于群众举报的**套牌假牌机动车、遮挡和污损号牌机动车,克隆出租车,长期在辖区内行驶的悬挂外地号牌机动车,多次补牌补证的行为,交管部门还部署了专门的警力进行**侦办。

涉牌违法相关处理依据: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5000元;

号牌不清晰的,警告或罚款200元;

号牌不完整的,警告或罚款200元;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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