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不认定工伤为什么?工伤认定只有48小时?今年59岁的杜文良是四川乐山市草堂高中的一名职工,担任管理学校食堂。9月23日下午6时许,杜文良带领工人卖完晚餐后,正和工人一起收拾餐桌,突然腿软昏迷、全身出汗并大小便失禁。
据一位食堂工人介绍,当时拨打了120后,救护车很快抵达,杜文良被抬上车后,医生庚即对其运用呼吸机保持呼吸送到乐山市中区人民医院。经诊断,杜文良脑干、小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危组),伴认识障碍、光反应消失。尽管被告知救*希望不大,但家人仍不放弃。当晚8时许,杜文良被转到了乐山市人民医院持续*救。遗憾的是,9月26日5时许,在*救56个小时后,杜文良去世。
10月8日,杜女士准备了相关材料向人社部分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杜女士咨询律师后得知,其父亲的情况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不过,杜女士并未放弃,她从网上找了两例用呼吸机推迟*救时刻超48小时被**认定为工伤的判定,交到了人社部分。
11月16日下午,殉职不认定工伤为什么?工伤认定只有48小时?杜女士拿到了乐山市人社局出具的决定书: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其根据恰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刻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救无效逝世的,视同工伤,而杜文良在医院*救了56小时。杜女士提出质疑:“莫非因为要认定工伤,就要求家属在48小时内放弃*救吗?”
对此,乐山市人社局相关科室担任人介绍说,“48小时之内”是硬性规定,这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来办。如果说要放宽,既无根据,也怕没有止境。无论是48小时、72小时,总会有人因*救时刻超越这一时段,而无法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