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的2个忽悠用语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1、我们能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帮助。

VC的*其实跟别人差不多,比如山西煤**、江浙富二代,但VC自己**不会这么看,他们常常号称他们的*更有价值,除了*之外,他们还会附上“增值服务”。

VC的商业模式里,*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如果把鸡蛋放在10个篮子里,即便打翻了9个篮子,打碎了9个鸡蛋,只要有个1个鸡蛋孵出小鸡,他们就算成功了。实际上,绝大多数VC公司不会只把“鸡蛋”(资金)放在10个“篮子”(被投资企业)里的,通常甚至VC公司的一个合伙人都需要做“照顾”10多个左右的“篮子”——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VC合伙人要是能够为每家企业每月花5到10个小时去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就算是谢天谢地了。这些VC每天还要忙着见一大堆新项目,国内国外、省内省外、飞来飞去的,能够带来的“增值服务”可能仅仅是为企业省了一点儿广告费而已。

当然,也有少数真的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的VC,但数量少得可怜,应该不超过十分之一。如果某个VC碰巧刚好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或者认识某个不错的职业经理人,也许还真的很给企业提供一点帮助。这些有价值的VC通常有过多年创业并成功的经历,但他们中的大部分远离企业经验多年,对市场的感觉已经与实际脱节。绝大部分VC所谓的“行业经验”,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你做新能源的,他也认识一个煤**;你做医疗器械的,他投资过**品公司;你做B2C电子商务的,他看过十几家垂直B2B网站。*可怕的是那种投行出身或VC公司成长起来的VC合伙人,他们毫无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却可以拿被投资企业做试验田,给企业提供所谓“战略规划”方面的“增值服务”,常常会把企业整到沟里去。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我们在这个行业有很多经验。”“我们能够给公司带来战略价值。”“我们跟红杉、鼎晖这些VC也很熟,跟摩根、高盛这些投行的人很熟,以后的**、上市我们很容易搞定。”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我们其实都是MBA出身,做过几年投行券商,没有经营过企业,什么行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我们统统不懂!赶紧上市捞一笔就好了。”

2、这是标准的条款。

创业者在拿到VC的Term Sheet的时候,是既高兴又发愁的。高兴的是,终于得到VC的一个书面的投资**(尽管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还有一些前提条件),**成功就近在眼前了;发愁的是,Term Sheet里的条款稀里糊涂的,搞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啊!

自己搞不懂那就请律师帮忙吧,可是律师的费用对于创业者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动辄几万美金或者几十万人民币。于是VC就说了,“其实这些条款都是标准条款,也没什么好谈的,要不让我的律师给你解释一下就行了。”有一些对法律语言本来就感觉啰哩吧嗦的创业者,稀里糊涂就答应了。VC说得没错,他给你的条款基本都是标准条款,但是这只是VC保护自己的标准条款,这些条款都是大量的VC、通过大量的案例、经过费用昂贵的律师设计出来的,这样的条款确实是可以“标准化”地维护VC的利益,可以创业者的利益呢?这也是为什么创业者也需要自己的律师。

其实,大部分的条款都是可以协商的。如果有律师帮忙解释和沟通会让你更有针对性,另外,如果你手上能够拿到好几家VC的Term Sheet会让事情更为简单,相互对比一下,你就能够在谈判桌上有更多的底气。项目足够好的前提下,同时又有其他VC的争夺,这个时候,沉不住气的VC会主动松口的,很多苛刻的条款会被放松。

如果创业者是在做第二轮**,*好是请第一轮VC聘请的律师,因为他*清楚他当初为了第一轮VC的利益,他给创业者设置一些什么样的条款,对创业者有什么样的限制。这个时候一旦他掉转身份,要维护创业者的利益的时候,就会在所有条款上想方设法跟第二轮VC“对抗”。这个时候,创业者就会发现:原来,所有的Term Sheet条款都是可以谈的呀!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我们所有项目的投资协议都是这么签的。”“这个条款**是不能修改的,这是行业惯例。”“其实,这些都是标准条款,没有什么好谈的。”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我们就指望这些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了,你千万别找个高手律师来帮忙啊,不然就露馅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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