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之际,北京市纪委发出《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指出,以“零容忍”态度惩*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重申党员干部特别是**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恪守“三严三实”。《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检机关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群众、媒体的举报监督。
节日期间九个严禁:
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
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严禁**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