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由北京海关移送的一起走私案被市检察院四分院受理。这也是市检四分院成立以来受理的**起新增管辖职能案件。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据悉,成立后四分院除继续管辖社铁路运输案件,业务**关系和诉讼体系保持不变外,还新增了一系列共8项职能。
新增职能包括管辖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北京市四中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北京市知识产权**管辖的知产类诉讼监督案件,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应由中级**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应由中级**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及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
今天受理的*起新增职能案件就属于管辖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
案件由北京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副处长杨跃亲自移送,两名**走私的嫌疑人被移送审查批捕。案件被市检察院四分院依法受理并审查后,由专人录入了案件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移送至该院相关部门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