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迁移需的手续有哪些?医保可以补缴吗?

2017-11-27来源 : 互联网

社保大家都不陌生,基本上在职人员都会涉及到缴纳社保和五险一金,但是真正要用到社保时,或者社保断缴时,你知道该如何处理吗?这周的一周政策问答就为您解答了这些问题!

社保迁移需要哪些手续?

咨询:

我爱人今年48周岁,原户籍新疆,现已进京落户北京平谷区。在原籍是按灵活就业方式自己交的社保,现在想将社保迁到北京,还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保险。应该怎样办理迁移手续,需要什么证明和证件,以及详细办理流程?

解答:

一、社保转入所需材料和手续。根据**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将外省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移人员须在北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2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

2.本市户籍人员*次在北京市缴纳养老保险时,女不满50周岁,男不满60周岁。

外省转入所需材料:

(1)养老保险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外省参加过医疗保险的,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

(4)将上述材料交给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由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带公章到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外省转入办理流程:

①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养老、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符合转移条件的,社保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②外省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向社保中心寄出,并将养老保险的转移基金划转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转移的,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转移金额划转到社保中心。

③社保中心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和转移金额,并办结养老、医疗保险的转入工作。

二、申请灵活就业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的文件规定,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符合“一有三不固定”即有劳动能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去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灵活就业。

2005-2009年断的医保可以补缴吗?

咨询:

请问非京籍人员,2005-2009断的社保和医保能补缴吗?

解答:

外埠户口人员,如果当时在本市无工作单位,个人不能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当时在本市企业工作,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京籍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咨询:

本人京籍,2015年辞职后,将档案转入户籍地东城职介,并办理了委托北京银行代扣社保,每月870,今年948。时隔两年,我再次就业于一家企业单位,档案是否依旧可以放在职介中心?关于社保缴纳我该如何操作?

解答:

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如在本市企业工作,企业招用职工后,应从招用之日起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原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就发〔1997〕15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不得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也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由企业依法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由企业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办理集体存档的单位,用人单位在出具相关手续后可以向存档机构提取本单位职工档案,到退休核准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单位应为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和缴费社保的手续。

非京籍人员如何报销生育费?

咨询:

在北京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异地生育,是否可在北京市进行生育费用的报销?报销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解答:

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交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职工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卫生***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应当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退休时可以***缴齐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吗?

咨询:

我母亲是农业户口,2010年参保,将满五十岁退休,其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够十五年,请问她退休时可以***缴齐十五年的养老保险么?

解答: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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