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座以下小客车验车不再检查灭火器

2014-10-04来源 : 互联网

交管局车管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的国家标准规定,9座以上的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在进行车辆检验时才需要进行灭*器的检查,9座以下小客车**检查。车载灭*器**由检测场负责检查。对此很多人拍手称快,但也有人担忧,未来谁来检查灭*器?

现场

车主验车发现 **查灭*器

“现在验车,不需要查灭*器了。”近日,车主高女士前往检测场验车。她像以前那样从车里拿出了灭*器和三角牌,车场的工作人员却告诉高女士,现在验车**检查车上是否有灭*器了。

像高女士一样,当天在检测场进行验车的车主,都得知了检查已经剔除灭*器这一项。“以前验车,除了检查外观时需要看有无灭*器,在结束上线检查后,还需要拿出灭*器、三角牌,将它们与车辆合影拍照。怎么说不查就不查了呢?”高女士很疑惑。不过高女士认为这样简化程序也是件好事。“上次验车时,我后边的一位车主就没有灭*器,情急之下四处找车主借用。而且检测场检查灭*器时也并不是特别严格,一些车场只是随便看看,并不检测灭*器质量,这样的走形式早该取消。”高女士说。

但是,陈先生和高女士的看法可不一样,“虽然原来一直都说查灭*器就是个走形式的事儿,可是毕竟还是有那么个形式,至少为了这个形式大家还得备着灭*器,现在彻底不查了,如果不准备灭*器,真要出了自燃的事儿,还真挺抓瞎的。感觉有点不安全。灭*器是不是以后就可以不用放在车上了?警察还会检查吗?要是车上没有灭*器会被罚吗?”陈先生的疑问更多。

调查

检测场:

接到通知**检查

一检测场员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虽然《道路交通法》里明确规定必须随车配备灭*器,但检测场行业内部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里从来都没有规定检测场需要检查车辆上是否携带灭*器。“应该说一直以来检测场都是在帮助交管部门查验这一项目。8月底的时候接到上级通知不查了,我们就不查了。具体原因也不清楚。”

记者对本市多家检测场分别进行了电话求证,最后得到的答案是一致的——检测场**检查灭*器。在联系上的38家检测场中,采访到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小型车年检验车均已**需要检查灭*器。其中北方机动车检测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条新规定是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另有多家汽车检测场也表示实施时间是从9月份开始。

回应

车管所:

9座以下小客车不查

据记者了解,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1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需要配备有效的灭*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而在相应的第89条第4项中规定未配备有效的灭*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罚款50元。

既然有明文规定,为什么检测场不查了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交管局车管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的国家标准规定,9座以上的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在进行车辆检验时才需要进行灭*器的检查,9座以下小客车**检查。

回顾

以前为应付验车

不少车主借灭*器

“以前都是临到车检了,再去找朋友借一个灭*器。”一位车主就坦陈,自己并不是很在意灭*器,此前车检也都是随便借一个灭*器应对检查。

通过与一些车主对话,记者发现不少车主都有过临时购买或者向朋友借灭*器的经历。往往检查通过,车主嫌占用空间,就将灭*器移除。就算是在车上放了灭*器,但是也很少有人注意过灭*器的保质期。“其实每隔一年就应该检查一下灭*器内气体是否泄漏,干粉是否结块,如果过期,灭*器很可能喷不出来干粉,或者喷射的时间大大缩短,直接影响到正常使用。这样一旦遇到自燃或者其他突发事故,很难第一时间进行扑灭自救。”某业内人士表示。

疑问

未来谁来检查

车载灭*器

“现在各项分工划分得越来越清晰了,该谁管就谁管。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开车上路必须配备灭*器具,如果不带就是违法。而我们检测场的职责只是检查车辆的安全,所以灭*器就不在我们的检查范围内了。”一位检测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果检测场**检查灭*器的配备情况,那么交警会查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几位一线民警,他们均表示除非碰上专项检查或者遇上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拦截车辆特意检查是否携带了灭*器。“但是如果碰上检查了,而车上没有灭*器就是违法,就必须接受处罚。”某一线民警表示。

机动车发生*情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果发生了,损失就会很大。尽管车载灭*器**列入小客车车检常规内容,但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司机还是应该自觉购买灭*器。现在少了验车这个检查环节,在没人督促的情况下,也许会有少数车主**配灭*器。但其实,车主们应该明白灭*器存在的意义不是应付检查而是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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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检查

全市检测场解体厂

为深入落实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即日起,北京交管部门会同质检、环保、商务委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检测场、解体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联合检查中,将针对检测场主要检查:一是不检测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涉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二是重点车辆检验把关不严,漏检缺项问题;三是检验监管措施不到位,检测场管理混乱;四是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非法中介扰民问题。对于解体厂将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监销、拆解、报废车辆问题。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于检测场、解体厂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交管部门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公安交管部门12122,环保部门1236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商务部门6524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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